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的财经、国有资产管理政策、法规。
(二)建立健全人防财务管理、会计业务、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(三)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人防财务和人防资产的管理。
(四)拟订人防(民防)建设财务规划和财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五)筹集人防建设资金,组织实施经费保障,监管人防非税收入。
(六)编制人防部门经费预、决算,掌握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。
(七)实施人防财务审计监督,参与经济合同制定并监督实施,维护财经纪律。
(八)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,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九)组织会计核算,完成经费审核、报销和建立健全完整财会信息等日常性工作,负责公务卡使用管理。
(十)组织实施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。
(十一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